合同法
Classic Case
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并用吗?
问:违约金与定金可以并用吗?
答:关于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并用问题。《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一规定从表面上看意味着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但是,定金包括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等,《合同法》这里规定的定金应是违约定金。在实践中法院发现,有些定金与违约金并用并不发生矛盾,也不会产生不公平,所以法院倾向于认为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违约定金与违约金的,不宜支持,而如果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