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
Classic Case
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索赔
按照200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筑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所以发包人既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赔偿,可以要求分包人进行赔偿。在具体诉讼中,可以将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